刘明义(1940.10.24—2010.6.13【阴历】),许昌县人,1960年毕业于许昌农业专科学校,1984年入党,同年入省音协,1988年入省戏曲家协会,历任许昌县豫剧团和许昌市越调剧团乐队队长、主任、副团长、团长等职。
他创作和获奖作品有《杜鹃山》、《伏龙岗》、《断头泪》、《杨水才》、《龙江颂》、《山村新曲》、《青山翠》、《枫树湾》、《借妻》、《风华正茂》、《朝阳沟内传》、《窦娥冤》、《酷情》、《追鱼》、《家家都有难念的经》、《乔老板的烦恼》、《天鹅宴》、《勾魂》、《和尚桥传奇》、《冤家姐妹》、《李豁子离婚》等。
他把豫剧音乐和越调音乐融合在一起,在作品的质和量上显示出大的飞跃。培养出多名优秀学生,如多才多艺的市群艺馆办公室主任徐长来,市曲剧团一级演员刘玉华、古筝教授程凤英、笛子兼小号教授李柏林、作曲兼二胡演奏家杨慧典等。
他一生不计功利,同时担任音乐设计、乐队队长、大提琴伴奏、办公室主任等职,还谱写了大量的戏曲作品,却只领取一份微薄的工资!
他精心育人,不仅为地方戏曲培养了多位优秀人才,还使自己的三个儿子相继走上了戏曲道路!
他是一位德艺双馨的艺术家,永远活在我们心中! (责任编辑:赵钱孙) |